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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钟山县盛贵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广西贺州市洪海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参加“贺州市新型粉体加工园项目-路网工程(二期)(甲供建筑材料采购)”(项目编号:E45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投标时,上传的机器码雷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标人钟山县盛贵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标无效,取消其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时间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取消广西贺州市洪海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时间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