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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40万元/年,广告代理权费两年内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仅是受让方履行《<杭州>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的担保。如受让方违反《<杭州>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广告代理的具体范围为:《杭州》杂志内页广告、杂志协办、栏目协办。封底广告须为图片广告(文字原则上不超过100字)。广告征集对象为除杂志发行大户外的各类机关、企事业、科研院校等单位。每期杂志原则上确定8个版面作为广告专用版,每版尺寸为28.5cm×21cm。
4、广告经营代理期限:《<杭州>杂志广告代理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广告刊登期为杂志*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