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产业集团资产拍卖(租)业务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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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交通产业集团资产拍卖(租)业务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NTGC2026013002(CS010)

预算金额: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向买受方单向收费方式,采用费率报价,费率限价60%,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每宗拍卖(租)成交资产最低收费200元,最高收费不超过50000元。

采购需求:交通产业集团资产拍卖(租)业务定点服务机构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附件诚信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2)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注册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且该负责人应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作为代理人,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21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3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16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df

江苏全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数据运维服务项目_经营主体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定-磋商-交通产业集团资产拍卖(租)业务定点服务机构项目.doc

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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