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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35号 经批准,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鳌江镇新河路226号、B2号楼二层商场(含楼梯间)商业用房整体三年租赁权等2宗标的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出租面积约(㎡) |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备注 (原合同终止时间) |
| 1 |
鳌江镇新河路226号、B2号楼二层商场(含楼梯间)商业用房整体三年租赁权 |
商业 |
547.14 |
9.846 |
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白垟粮库4号仓仓库用房三年租赁权 |
仓库 |
410 |
8.12 |
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注:1.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以元为单位,取整数至个位)。 2.以上标的均尚在使用状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向拍卖人申请主张权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原合同终止时间前一个月缴纳,第二、三年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缴纳。租期从原合同终止时间次日起开始计算,无免租期(若由原承租人竞得的,租期从原合同期届满次日起开始计算)。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
三、竞租对象: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报名期间,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将被确认为买受人,以起拍价成交。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11 月 27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 11 月 25 日至2025年 11 月 27 日 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