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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永嘉县LPG储配站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永嘉县LPG储配站,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建设用地面积1371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0.69平方米,主要含工艺区和辅助区两大功能区块。生产区设置有LPG储罐区、压缩机间、卸液台、灌装间、瓶库、烃泵棚,并设置有环形消防车道。辅助区设置有设备用房、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水池。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设有6个100立方米卧式储罐(含1只100立方米残液罐),LPG储存量600立方米,日灌装规模为60吨。
公众参与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永嘉县LPG储配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受理公示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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