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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永嘉县汇亮喷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永嘉县汇亮喷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梅岙村(浙江中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项目概况:永嘉县汇亮喷涂有限公司是一家对瓶盖塑料件、剃须刀塑料件进行表面处理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企业租赁浙江中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梅岙村的现有厂房作为1号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000平方米(原项目位于3F), 现因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在原有车间生产规模、设备、工艺等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拟在同一厂区,租赁隔壁厂房作为2号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560平方米(该建筑共3层,2-3F为本项目使用),改扩建项目新增喷房(水帘喷漆台)、固化炉等设备,新增年加工80吨塑料件产能,并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改扩建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230吨塑料件。
公众参与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汇亮喷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受理公示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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