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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信息公开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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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凌河区广州街120号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凌河分局
邮 编:121000
《锦州凯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比能超级电容器及储能系统集成项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受理公示期间环评单位不停止修改原报告书内容。有意可到区环保局查询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