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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1执9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现将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刘屋村24米路6层02过户至陈勇泉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明)号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46389号,原件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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