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二期)项目2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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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4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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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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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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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FY2022FS02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二期)项目 2包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阜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二期)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现更正为“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根据省厅监测方案要求,现需开展PM2.5中的无机元素(硅、锑、砷、钡、钙、铬、钴、铜、铁、铅、锰、镍、硒、锡、钛、钒、锌、钾、铝等);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大气颗粒物垂直分布等监测分析项目一年设备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2.3投标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 % 。(扣除比例在6%-1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2 % 。(扣除比例在2%-3%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 % 。(扣除比例在2%-3%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现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2.3投标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4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6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阜阳市颍上路254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傅倩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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