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2026-2028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浙江温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2-0005JJ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2026-2028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三、商务条款 2.付款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支付的原则,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年固定经费作为预付款,服务一年期满且履约年度考核达标的,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剩余费用。 按照先服务后支付的原则,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年固定经费作为预付款,服务一年期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剩余费用。
2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七、付款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支付的原则,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年固定经费作为预付款,服务一年期满且履约年度考核达标的,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剩余费用。 按照先服务后支付的原则,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年固定经费作为预付款,服务一年期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剩余费用。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健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陈玺安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