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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东侨行政服务中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参照执行)
3.预算金额:13.92万元
(一)设备要求
1、实现政务和警务跨部门业务对接事项。包含不限于公安、医保、社保、公积金、交通局、住建局、不动产、教育局、卫健委、海关等至少15部门自助服务业务对接。
2、实现省内通办功能,可通过自助终端设备能够实现福建省份内的任意地市的公安、人社、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民政、教育部门业务办理。
3、实现跨省通办功能,可通过自助终端设备能够实现国内其它省份的公安、人社、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民政、教育部门业务办理。
(二)运维服务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所投产品提供三年的免费运维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免费运维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
2、运维期内中标人须每周巡检一次,巡检结果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
(三)单台设备的组成需求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台设备模块名称 |
参数要求 |
| 1-1 |
东侨行政服务中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
台 |
2 |
工控主机 |
Cpu: 3.0G Hz以上; 内存:≥8G; 硬盘: ≥1T机械硬盘,显示接口,双VGA,DVI,HDMI ; 串口:≥12个; USB接口:≥12个 |
| 触摸屏 |
液晶显示屏; 横向放置; 长:≥16寸,宽:≥12寸 分辨率:≥1024*768 支持签字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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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屏 |
液晶显示屏; 横向放置; 长:≥21.5寸,宽:≥12寸 分辨率:≥102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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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目摄像头 |
像素:≥500万像素 最大帧频:≥30FPS 动态分辨率:≥1280px×720px 静态分辨率:≥1280px×960px 接口类型:USB2.0/3.0 高清镜头 对焦方式:自动对焦 曝光控制:自动曝光控制 白平衡:自动白平衡 输出格式动态:AVI/YUY2 静态:BMP/JP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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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读卡器 |
符合标准:符合公安部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兼容ISO 14443(Type B)标准; 通讯接口:智能型,同时支持RS-232C和USB 供电方式:计算机端口取电或外接电源适配器(DC 5V,功率≥2.5W); 阅读距离:0-5cm; 读卡时间:≤1s; 支持“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和开通居民网上身份证功能等控件的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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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式POS机 |
POS机的刷卡操作及返回信息,需要在触摸屏上显示;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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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式彩色激光打印机 |
黑白打印速度30cpm 其它打印速度自动双面打印速度:15面/分钟 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首页打印时间:<8.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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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式凭条打印机 |
打印方式:热敏打印 分辨率:≥203*203DPI 打印速度:≥150mm/s 打印宽度:≥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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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式高拍仪 |
输出像素:≥500万 最大拍摄幅面:A4幅面 CMOS尺寸:≥1/2.5寸 输出图像格式:支持jpg /bmp /png /tif /pdf 等多种格式。 输出图像大小:彩色图像≤300K;黑白图像≤60K 扫描速度:≤1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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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式高清视频监控仪 |
感光元件 CMOS 动态分辨率≥1280×720 静态分辨率≥1280×960 最大帧频 30FPS 输出格式动态:AVI/YUY2 静态:BMP/JPEG 接口类型USB2.0(支持USB3.0) 驱动类型无驱版 高清镜头 对焦方式自动对焦 曝光控制自动 白平衡自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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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支付扫描器 |
扫描距离:3cm~10cm; 支持类型:二维码、条形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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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纹仪 |
采集速度:≤2秒; 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GA\T 1011-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通用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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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 |
支持PC-SC协议; 接口方式:USB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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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助机柜 |
长度:不超过1米 高度:不超过2米 宽度:不超过0.7米 |
1.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11月20日17点30整(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文灿、李艳红、翁雅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地址: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三、申请人的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未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邀请,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递交申请文件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书(若有);
5.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附件)。
7.供应商须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1.本次报名为确定本项目拟邀请招标的供应商名单,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随机抽取3名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招标的对象。
2.本次报名截止后递交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供应商不足3名的,本次征集活动终止。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 11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