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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G-350101-FJLQ-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园区防护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1、将“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更正为:附1:账户信息
| 磋商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5919 1063 8210 001 行 号:3083 9102 6261 |
| 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等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ZXCG-350001-FJLQ-20250001磋商保证金”。3、开具发票事宜: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4、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另单独打印盖章一份与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起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否则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5、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采购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 |
2、将“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更正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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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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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陈爱琴、王佳堃、林涵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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