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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2513-35 | 13,800.00元 | 98.78 |
采购包1(连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连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完成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13,8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佑 |
| 评审专家: | 林诒喜 、 翁秀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参照闽招协〔*开通会员可解锁*〕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后的8折收取 。②采购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③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④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州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44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秀峰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0.6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名称:连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州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井大路68号建银综合楼写字楼8层05室、04室、03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周伟玲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州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