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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州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区-消防排烟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区-消防排烟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FJYHZB(2025)CG13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76.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福州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区-消防排烟安装项目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资质要求1 |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叁级(含)以上(新证为乙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贰级(含)以上(新证为乙级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yh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 :30 (北京时间);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公告发布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yhzb.com),请供应商关注。
13.采购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 系 人: 陈博
联系方法: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联系人:黄睿旎、林文强、林鑫、林坚、王晨烨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本次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相关制度以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缴纳服务费 |
开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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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8111 3010 1080 0445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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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磋商保证金 |
开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
|
| 账 号:8111 3010 1180 0671 907 |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