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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崇安街道村容维护项目(监理) 已由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以【2025】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夷山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最高控制价186289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度崇安街道村容维修项目的监理,施工阶段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现场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总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至工程移交完成为止。
2.5.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186万元为基数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标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夜色边上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凤凰公交站点正背后508号3楼,领取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
投标单位及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夜色边上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凤凰公交站点正背后508号3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 ;
地 址: 武夷山市环岛西路70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周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凤凰公交站点正背后508号3楼
邮 编: 3543000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小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