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江西萍乡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项目概况

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郑丽

3、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4、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6*开通会员可解锁*09

3、征集项目简介:1、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会议的通知》、《江西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江西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和《萍乡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萍乡市财政局开展2026-2027年度度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萍乡市召开各类会议均可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2、本项目实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会议类型划分为4个采购包。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江西省萍乡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一类会议定点场所 一般会议服务 住宿业
2 采购包2 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二类会议定点场所 一般会议服务 住宿业
3 采购包3 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三类会议定点场所 一般会议服务 住宿业
4 采购包4 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四类会议定点场所 一般会议服务 住宿业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采购包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一类会议定点场所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采购要求 1、坐落在萍乡市范围(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内,能同时满足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的设施及服务需求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具备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条件的党政机关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有承办会议能力的也可参加投标。 2、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和线上会议服务。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会议室用于培训接待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会议室参与招标的行为。 3、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和套间三种类型确定,控制在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如携程网、去哪网等网络销售价格)80%以下,不得随市场波动而提高。对于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期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饭店客房临时性价格上涨,不另外确定采购价格,但参加有关活动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不由活动主办方支付住宿费用的,不享受协议价的优惠。 4、会议室租金根据会议室规格明确每半天(每场)收费标准,并明确单独使用会议室情形下的收费标准。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200人;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会议室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服务,单独收费的特定设备及服务项目,需明确其收费标准。线上会议服务费用按照单次会议或者单位时间确定具体收费内容和标准。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其中:一类会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每人每天360元,三类会每人每天320元,四类会每人每天300元,(所报价格必须按吃住单独分开报价)。 5、党政机关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的,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及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联、科协、侨联、台联、残联、红十字会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召开的,要求市、县(区)对口部门或本系统各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市、县(区)或本系统各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专业性会议或其他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6、中标人承接会议地点如不是在本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2 服务内容 基本设施要求及标准 一、基本设施要求 1、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二、服务要求: (一)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饭店规模、星级标准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2.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3.提供留言服务; 4.总服务台有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5.能提供消费明细账单和全额发票服务; 6.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7.设值班经理,按星级标准设定接待时间; 8.设有客人休息场所。 9.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二)餐厅 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2.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上九点前能提供点餐服务; 3.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自助餐及清真餐服务; 4.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 5.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三)会议室 1.须具备容纳所投会议类型要求以上人数(一类会议不少于200人)的专用会议厅、报告厅,有相应的中型、小型会议室; 2.会议室有冷暖空调设备,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会议桌椅,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设施设备; 3.会议室旁有供与会人员临时休息室。 4.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和布置会议室(会议指示牌、席卡、简单花饰等); 5.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提供茶水、会标、代购会议用品等免费服务; 6.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 (四)客房 1.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有床、桌、椅、柜等配套家具,有冷暖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沐浴或浴缸,配有浴帘或单独沐浴间。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电源插座。24小时供应冷、热水;房间内无异味; 3.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拔通或通过总机拨通的国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4.具有有线或无线上网设施,并免费提供使用; 5.有遮光窗帘; 6.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床上用品更换符合卫生要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免费提供茶叶; 9.提供加床服务; 10.客房内有洁净卫生的洗漱用具; 11.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免费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务; 12.提供开夜床、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务。 (五)公共区域 1.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提供入住车辆停车服务; 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 3.会议接待期间,参会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 4.中高层有可用电梯; 5.配备公用电话; 6.能够出售日常生活用品; 7.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8.能提供打印、复印、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服务。 9.有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 (六)其它设备设施要求 1.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2.有完好的安全监控设施; 3.有空调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4.具有自备电源或发电系统; 5.客房设施、卫生间用具完好无损; 6.会议设备设施能经常使用,效果良好。 三、服务原则 1、服务的基本原则:(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具备多种风味; (3)操作间人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持证上岗; (4)餐厅应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并能切实执行。 (5)餐厅应干净卫生,整洁明了,餐具应在消毒柜中消毒后使用。 4、其他要求 (1)具有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协调处理能力; (2)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规定。
3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 一类会议报价不得超过450元/人 /天 (报价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其中住宿费不超过220元/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30元/人/天,其他费用不超过100元/人/天,各项报价的最高协议价总价不得超过450元/天/人,供应商须在《服务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各项明细价格。
4 服务内容 监督管理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 服务内容 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入围后在7个工作日内,除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入围服务库”上架服务外,还须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2、入围供应商承接会议时向会议举办单位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套间)的价格(元/天); (4)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 (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及单餐价格); (4)线上会议服务费用。 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会议举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3、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入围供应商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上网条件,在结算时应当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5、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6、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优惠承接业务,保证服务报价为同一时期、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同类业务的萍乡市最低价格。 7、入围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8、入围供应商应建立单独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业务清单、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以备执行期间的检查。 9、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期限内需服从征集人的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履行服务承诺。 10、若入围供应商(定点场所)发生重大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如食品安全事件等),相关监管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定点场所资格。 11、在协议期内,申请自愿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2.分包名称: 采购包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二类会议定点场所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采购要求 1、坐落在萍乡市范围(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内,能同时满足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的设施及服务需求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具备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条件的党政机关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有承办会议能力的也可参加投标。 2、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和线上会议服务。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会议室用于培训接待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会议室参与招标的行为。 3、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和套间三种类型确定,控制在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如携程网、去哪网等网络销售价格)80%以下,不得随市场波动而提高。对于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期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饭店客房临时性价格上涨,不另外确定采购价格,但参加有关活动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不由活动主办方支付住宿费用的,不享受协议价的优惠。 4、会议室租金根据会议室规格明确每半天(每场)收费标准,并明确单独使用会议室情形下的收费标准。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200人;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会议室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服务,单独收费的特定设备及服务项目,需明确其收费标准。线上会议服务费用按照单次会议或者单位时间确定具体收费内容和标准。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其中:一类会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每人每天360元,三类会每人每天320元,四类会每人每天300元,(所报价格必须按吃住单独分开报价)。 5、党政机关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的,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及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联、科协、侨联、台联、残联、红十字会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召开的,要求市、县(区)对口部门或本系统各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市、县(区)或本系统各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专业性会议或其他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6、中标人承接会议地点如不是在本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2 服务内容 基本设施要求及标准 一、基本设施要求 1、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二、服务要求: (一)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饭店规模、星级标准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2.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3.提供留言服务; 4.总服务台有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5.能提供消费明细账单和全额发票服务; 6.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7.设值班经理,按星级标准设定接待时间; 8.设有客人休息场所。 9.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二)餐厅 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2.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上九点前能提供点餐服务; 3.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自助餐及清真餐服务; 4.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 5.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三)会议室 1.须具备容纳所投会议类型要求以上人数(二类会议不少于150人)的专用会议厅、报告厅,有相应的中型、小型会议室; 2.会议室有冷暖空调设备,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会议桌椅,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设施设备; 3.会议室旁有供与会人员临时休息室。 4.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和布置会议室(会议指示牌、席卡、简单花饰等); 5.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提供茶水、会标、代购会议用品等免费服务; 6.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 (四)客房 1.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有床、桌、椅、柜等配套家具,有冷暖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沐浴或浴缸,配有浴帘或单独沐浴间。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电源插座。24小时供应冷、热水;房间内无异味; 3.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拔通或通过总机拨通的国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4.具有有线或无线上网设施,并免费提供使用; 5.有遮光窗帘; 6.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床上用品更换符合卫生要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免费提供茶叶; 9.提供加床服务; 10.客房内有洁净卫生的洗漱用具; 11.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免费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务; 12.提供开夜床、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务。 (五)公共区域 1.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提供入住车辆停车服务; 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 3.会议接待期间,参会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 4.中高层有可用电梯; 5.配备公用电话; 6.能够出售日常生活用品; 7.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8.能提供打印、复印、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服务。 9.有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 (六)其它设备设施要求 1.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2.有完好的安全监控设施; 3.有空调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4.具有自备电源或发电系统; 5.客房设施、卫生间用具完好无损; 6.会议设备设施能经常使用,效果良好。 三、服务原则 1、服务的基本原则:(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具备多种风味; (3)操作间人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持证上岗; (4)餐厅应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并能切实执行。 (5)餐厅应干净卫生,整洁明了,餐具应在消毒柜中消毒后使用。 4、其他要求 (1)具有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协调处理能力; (2)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规定。
3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 二类会议报价不得超过360元/人/天(报价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其中住宿费不超过150元/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20元/人/天,其他费用不超过90元/人/天,各项报价的最高协议价总价不得超过360元/天/人,供应商须在《服务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各项明细价格。
4 服务内容 监督管理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 服务内容 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入围后在7个工作日内,除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入围服务库”上架服务外,还须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2、入围供应商承接会议时向会议举办单位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套间)的价格(元/天); (4)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 (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及单餐价格); (4)线上会议服务费用。 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会议举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3、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入围供应商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上网条件,在结算时应当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5、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6、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优惠承接业务,保证服务报价为同一时期、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同类业务的萍乡市最低价格。 7、入围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8、入围供应商应建立单独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业务清单、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以备执行期间的检查。 9、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期限内需服从征集人的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履行服务承诺。 10、若入围供应商(定点场所)发生重大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如食品安全事件等),相关监管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定点场所资格。 11、在协议期内,申请自愿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分包名称: 采购包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三类会议定点场所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采购要求 1、坐落在萍乡市范围(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内,能同时满足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的设施及服务需求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具备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条件的党政机关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有承办会议能力的也可参加投标。 2、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和线上会议服务。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会议室用于培训接待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会议室参与招标的行为。 3、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和套间三种类型确定,控制在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如携程网、去哪网等网络销售价格)80%以下,不得随市场波动而提高。对于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期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饭店客房临时性价格上涨,不另外确定采购价格,但参加有关活动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不由活动主办方支付住宿费用的,不享受协议价的优惠。 4、会议室租金根据会议室规格明确每半天(每场)收费标准,并明确单独使用会议室情形下的收费标准。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200人;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会议室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服务,单独收费的特定设备及服务项目,需明确其收费标准。线上会议服务费用按照单次会议或者单位时间确定具体收费内容和标准。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其中:一类会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每人每天360元,三类会每人每天320元,四类会每人每天300元,(所报价格必须按吃住单独分开报价)。 5、党政机关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的,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及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联、科协、侨联、台联、残联、红十字会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召开的,要求市、县(区)对口部门或本系统各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市、县(区)或本系统各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专业性会议或其他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6、中标人承接会议地点如不是在本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2 服务内容 基本设施要求及标准 一、基本设施要求 1、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二、服务要求: (一)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饭店规模、星级标准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2.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3.提供留言服务; 4.总服务台有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5.能提供消费明细账单和全额发票服务; 6.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7.设值班经理,按星级标准设定接待时间; 8.设有客人休息场所。 9.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二)餐厅 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2.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上九点前能提供点餐服务; 3.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自助餐及清真餐服务; 4.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 5.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三)会议室 1.须具备容纳所投会议类型要求以上人数(三类会议不少于130人)的专用会议厅、报告厅,有相应的中型、小型会议室; 2.会议室有冷暖空调设备,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会议桌椅,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设施设备; 3.会议室旁有供与会人员临时休息室。 4.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和布置会议室(会议指示牌、席卡、简单花饰等); 5.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提供茶水、会标、代购会议用品等免费服务; 6.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 (四)客房 1.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有床、桌、椅、柜等配套家具,有冷暖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沐浴或浴缸,配有浴帘或单独沐浴间。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电源插座。24小时供应冷、热水;房间内无异味; 3.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拔通或通过总机拨通的国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4.具有有线或无线上网设施,并免费提供使用; 5.有遮光窗帘; 6.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床上用品更换符合卫生要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免费提供茶叶; 9.提供加床服务; 10.客房内有洁净卫生的洗漱用具; 11.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免费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务; 12.提供开夜床、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务。 (五)公共区域 1.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提供入住车辆停车服务; 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 3.会议接待期间,参会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 4.中高层有可用电梯; 5.配备公用电话; 6.能够出售日常生活用品; 7.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8.能提供打印、复印、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服务。 9.有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 (六)其它设备设施要求 1.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2.有完好的安全监控设施; 3.有空调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4.具有自备电源或发电系统; 5.客房设施、卫生间用具完好无损; 6.会议设备设施能经常使用,效果良好。 三、服务原则 1、服务的基本原则:(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具备多种风味; (3)操作间人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持证上岗; (4)餐厅应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并能切实执行。 (5)餐厅应干净卫生,整洁明了,餐具应在消毒柜中消毒后使用。 4、其他要求 (1)具有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协调处理能力; (2)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规定。
3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 三类会议报价不得超过320元/人/天(报价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其中住宿费不超过130元/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10元/人/天,其他费用不超过80元/人/天,各项报价的最高协议价总价不得超过320元/天/人,供应商须在《服务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各项明细价格。
4 服务内容 监督管理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 服务内容 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入围后在7个工作日内,除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入围服务库”上架服务外,还须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2、入围供应商承接会议时向会议举办单位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套间)的价格(元/天); (4)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 (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及单餐价格); (4)线上会议服务费用。 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会议举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3、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入围供应商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上网条件,在结算时应当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5、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6、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优惠承接业务,保证服务报价为同一时期、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同类业务的萍乡市最低价格。 7、入围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8、入围供应商应建立单独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业务清单、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以备执行期间的检查。 9、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期限内需服从征集人的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履行服务承诺。 10、若入围供应商(定点场所)发生重大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如食品安全事件等),相关监管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定点场所资格。 11、在协议期内,申请自愿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4.分包名称: 采购包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萍乡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四类会议定点场所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采购要求 1、坐落在萍乡市范围(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内,能同时满足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的设施及服务需求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具备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条件的党政机关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有承办会议能力的也可参加投标。 2、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和线上会议服务。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会议室用于培训接待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会议室参与招标的行为。 3、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和套间三种类型确定,控制在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如携程网、去哪网等网络销售价格)80%以下,不得随市场波动而提高。对于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期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饭店客房临时性价格上涨,不另外确定采购价格,但参加有关活动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不由活动主办方支付住宿费用的,不享受协议价的优惠。 4、会议室租金根据会议室规格明确每半天(每场)收费标准,并明确单独使用会议室情形下的收费标准。会议室规格可按照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区分,其中,大型会议室可容纳200(含)人以上;中型会议室可容纳100(含)-200人;小型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下。会议室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服务,单独收费的特定设备及服务项目,需明确其收费标准。线上会议服务费用按照单次会议或者单位时间确定具体收费内容和标准。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其中:一类会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每人每天360元,三类会每人每天320元,四类会每人每天300元,(所报价格必须按吃住单独分开报价)。 5、党政机关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的,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及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联、科协、侨联、台联、残联、红十字会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召开的,要求市、县(区)对口部门或本系统各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市、县(区)或本系统各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专业性会议或其他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6、中标人承接会议地点如不是在本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2 服务内容 基本设施要求及标准 一、基本设施要求 1、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二、服务要求: (一)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饭店规模、星级标准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2.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3.提供留言服务; 4.总服务台有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5.能提供消费明细账单和全额发票服务; 6.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7.设值班经理,按星级标准设定接待时间; 8.设有客人休息场所。 9.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二)餐厅 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2.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上九点前能提供点餐服务; 3.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自助餐及清真餐服务; 4.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 5.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三)会议室 1.须具备容纳所投会议类型要求以上人数(四类会议不少于50人)的专用会议厅、报告厅,有相应的中型、小型会议室; 2.会议室有冷暖空调设备,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会议桌椅,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设施设备; 3.会议室旁有供与会人员临时休息室。 4.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和布置会议室(会议指示牌、席卡、简单花饰等); 5.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提供茶水、会标、代购会议用品等免费服务; 6.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 (四)客房 1.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有床、桌、椅、柜等配套家具,有冷暖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2.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沐浴或浴缸,配有浴帘或单独沐浴间。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电源插座。24小时供应冷、热水;房间内无异味; 3.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拔通或通过总机拨通的国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4.具有有线或无线上网设施,并免费提供使用; 5.有遮光窗帘; 6.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床上用品更换符合卫生要求; 8.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免费提供茶叶; 9.提供加床服务; 10.客房内有洁净卫生的洗漱用具; 11.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免费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务; 12.提供开夜床、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务。 (五)公共区域 1.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提供入住车辆停车服务; 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 3.会议接待期间,参会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 4.中高层有可用电梯; 5.配备公用电话; 6.能够出售日常生活用品; 7.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8.能提供打印、复印、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服务。 9.有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 (六)其它设备设施要求 1.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2.有完好的安全监控设施; 3.有空调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4.具有自备电源或发电系统; 5.客房设施、卫生间用具完好无损; 6.会议设备设施能经常使用,效果良好。 三、服务原则 1、服务的基本原则:(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具备多种风味; (3)操作间人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持证上岗; (4)餐厅应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并能切实执行。 (5)餐厅应干净卫生,整洁明了,餐具应在消毒柜中消毒后使用。 4、其他要求 (1)具有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协调处理能力; (2)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规定。
3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 四类会议报价不得超过300元/人/天(报价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其中住宿费不超过130元/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00元/人/天,其他费用不超过70元/人/天,各项报价的最高协议价总价不得超过300元/天/人,供应商须在《服务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各项明细价格。
4 服务内容 监督管理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 服务内容 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入围后在7个工作日内,除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入围服务库”上架服务外,还须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2、入围供应商承接会议时向会议举办单位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标准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套间)的价格(元/天); (4)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 (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及单餐价格); (4)线上会议服务费用。 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会议举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3、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入围供应商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上网条件,在结算时应当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5、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6、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优惠承接业务,保证服务报价为同一时期、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同类业务的萍乡市最低价格。 7、入围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8、入围供应商应建立单独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业务清单、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以备执行期间的检查。 9、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期限内需服从征集人的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履行服务承诺。 10、若入围供应商(定点场所)发生重大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如食品安全事件等),相关监管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定点场所资格。 11、在协议期内,申请自愿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萍乡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萍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2.分包名称:采购包2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萍乡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萍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分包名称:采购包3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萍乡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萍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4.分包名称:采购包4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萍乡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萍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分包名称:采购包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分包名称:采购包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分包名称:采购包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检查意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采购包1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分包名称: 采购包2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分包名称: 采购包3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分包名称: 采购包4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s://kc.jxggzyjy.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400服务电话:400-118-6677

CA及签章服务: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CA及签章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s://kc.jxggzyjy.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400服务电话:400-118-6677

CA及签章服务: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CA及签章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征集服务费用。

2、供应商需要上传的响应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3、响应文件应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中提交,提交响应文件资料后请致电告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征集人: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