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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CG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公安局采购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告中:第二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更正为:3.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内容作相应澄清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公安局
地 址: 萧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吴队长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 张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队长 张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