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SS-2022-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松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投标人疑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综合能力”规定“投标人具有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能力Ⅰ级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能力Ⅱ级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据查,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能力证书属于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是由从事设备管理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及有关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我公司认为此证书非官方权威机构颁发,无权威性。本项目作为完整的医院智能化系统,对投标单位的施工及售后实力要求高,建议改为由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作为此项要求,拥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的公司,完全具备本项目所需要的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能力。因此,建议此条修改为: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能力证书是为了能更好的体现企业综合实力,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已作为资格要求,不能再作为加分项,故此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疑问2:招标文件第25页评分标准及分值中,关于企业业绩的要求:“类似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指:合同中至少包括以下五个系统中任意三个系统:信息机房(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远程手术指导系统、医疗引导信息发布系统、时钟系统(或子母钟系统)。” 在招标文件中的清单中医疗导引分诊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是不同的清单项,那么类似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中要求的医疗引导信息发布系统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医疗引导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两种不同的系统?如企业业绩中包含信息发布系统是否算是符合的系统。
回复:提供医疗引导系统或信息发布系统都符合要求。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无
名 称: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 宿松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安徽省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朝阳无限小区商铺1-3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余江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