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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WHCGZ1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护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质疑答复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事项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通过符合GB/T3325-2017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的。这里的标准是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又怎么设置的“产品安全”认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事实依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通过符合GB/T3325-2017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
回复:经查GB/T3325-2017标准中包含“产品安全”的认证内容。且本项只是评分项,不是资格条件,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谁能够在开标之前提供如此长的盐酸实验,24小时不停的测也得37.5天,这明显是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的。还有经咨询正规的检测机构,根本不可能做到抗菌率>99.99%,这样的参数明显是为特定供应商准备的。
事实依据:一、原材料技术参数要求、二、成品技术参数要求中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900h):外观评级≥10级,保护评级≥10级对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白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99.99%。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
回复:本项目所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并未限定检测报告时间,与采购文件挂网和开标时间并无必然联系,不存在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现象。
本次采购标的为医用家具,需要满足医院抗菌防霉、耐腐蚀等特定需求。关于“对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白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99.99%”,其中“>99.99%”现修改为“≥99.9%”。
质疑事项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日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事实依据:二、成品技术参数要求(8)燃烧性能(B₁级):1)热释放速率峰值≤200KW;2)5min内释放出的总热量≤30MJ;3)最大烟密度≤75%。此次招标文件中的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为钢制,钢制类产品默认A1级,这里却要提供B1级检测报告(区别详见GB8624标准截图)。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
回复: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这三类产品除用到钢材外,还有环氧树脂粉、亚克力、塑料、玻璃等非金属部件或材料,故设为B₁级,投标人可提供B₁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质疑事项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且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事实依据:GB.是国家强制标准,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根本不允许出厂,这里却引用强制标准来设定参数,明显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二、成品技术参数要求办公椅▲(4)阻燃性:家庭用:产品抗引燃特性应符合GB17927.1的要求:产品通过阴燃的香烟试验,在lh内应无阴燃或有焰燃烧。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
回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本条参数设置符合法规要求,不予修改。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彩虹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星河国际新座6-105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厚政(采购人)、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护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