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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52-QSZBC260017ZFDY
二、项目名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1 | 响应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901-290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 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凡懿,陈海龙 (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桂红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20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宁泰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马裘忠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培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2).pdf
171.7K
1.19AM QSZBC260017ZFDY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 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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