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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州市体育局(本级)*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体育局(本级)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本级全民健身示范点活动 |
| 预算金额(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市本级全民健身示范点活动 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目录: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市本级全民健身示范点活动(跳操)是我市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增强市民身体素质的主推活动之一,项目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满足市民健身指导需求,丰富市民文化体育生活,进一步实现运动全民化。全民健身示范点活动应为露天的群众性活动,以大型场地为依托,营造浓厚热烈的全民健身氛围。1.场地供给:全民健身示范点活动以跳操为主要载体,参与人数多,活动空间需求大。项目实施场地应当具备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要求,满足百人以上场地供给,且场地可无偿供市民使用。2.活动开展:示范点活动应每天组织开展(雨天等极端天气或活动场地因故不适宜开展跳操活动的除外),活动开展过程中需指派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市民进行指导或示范,并负责维持现场的活动秩序。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培育,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3.宣传推广:项目实施前应在市级体育场馆或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活动宣传预热,项目实施过程应新媒体公众号、户外电子大屏或其他同等曝光平台进行宣传推送,项目完成后应做好总结汇报。4.服务保障:根据项目活动安排,提供音响器材等设备,指派专人负责音响设备的维护,并落实好活动现场的供电保障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市民意见建议,助力全民健身事业更好发展。5.以上为采购方对于本项目要求的基本配置需求,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关配置内容。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根据要求进行;根据要求进行; 根据要求进行;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联系人 | 陈洋静思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 |
湖州市体育局(本级)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