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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223-C
3、预算金额(元):4000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分项名称: 市直项目支出财政重点绩效监控
数量: 1
服务内容: 1.对市直不少于60个部门单位2023年不少于150个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并建立问题台账。 2.配合资金管理科室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完善。 3.分部门形成财政重点绩效监控报告。 4.其他相关工作。
商务需求:
| 序号 | 需求描述 |
|---|---|
| 1 | 结合近几年采购成交价,参考《泰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泰财绩〔2022〕4号)及省内其他地市出台的绩效管理服务费测算依据确定。采购1家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
| 2 | 《泰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泰财绩〔2022〕4号)附件3《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综合考评表》。 |
| 3 | 通过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对水资源税收入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收入政策的实施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以及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
| 4 | 为水资源税收入政策修订、征管措施优化、预算管理规范提供依据。 |
| 5 | 完成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223-C)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8:49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8:49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交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联系人: 泰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