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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开通会员可解锁*1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兴港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嘉兴港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目录: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委托具有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资质,且业务能力覆盖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必须开展检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开展校准)的计量技术机构,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电磁流量计;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电磁流量计;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检定或校准设备本身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符合相关计量标准; 1年。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 |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