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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福州日报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小柳路85号 |
450,000.00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采购包1(同安镇乡村振兴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州日报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新闻服务 |
同安镇乡村振兴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
同安镇乡村振兴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
为进一步多渠道宣传推广同安镇及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成效、特色产业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等,现拟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服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项 |
1、期次1,说明: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
4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坚贞 |
| 评审专家: |
陈昭滨、张志武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要求,以合同包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计费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8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镇乡村振兴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宣传服务项目:0.6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采购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人:吴明华、翁晶、郑丽丽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