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206-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小学班级护眼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l年6月 2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文件6.1资信标评审细则2.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教育行业推荐品牌”证书、“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等类似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事实依据:“中国教育行业推荐品牌”证书、“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均为社会性组织颁发的证书,且“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颁发者“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多次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批评,请问该项评分是否合理?其次该项条款中的两项证书均属于团队标准,不属于国家强制/推荐标准;且标准起草单位证书不可作为招标打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项明显为某一品牌控标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此条款。
事项一回复:“中国教育行业推荐品牌”证书属于中国教育装备协会颁发的认证证书、“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属于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颁发的认证证书具备权威信,且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奖项证书,具有普遍性、全国性;经过市场调研,市场上多家公司能满足此要求,为了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和产品,采购人可以要求制造商具备该类似证书。招标文件中给出的需求证书具有普遍性,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也不属于资格条件,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教室灯及黑板灯2.为了保证LED教室灯产品的寿命及稳定性,灯具 LED 模组光源颗数乘以光源模组功率之积是灯具额定功率的3倍及以上,提供CCC复印件核查。事实依据:LED灯具产品的寿命与稳定性仅与灯具的散热性及单个灯珠额定功率使用率是否超过相关。①灯具散热性越好,灯具的稳定性与寿命越好。②目前以LED灯珠的制造工艺来说,灯珠的利用率只需要不高于其额定功率,就不会损伤灯珠使其寿命降低(拿现在灯珠国际互认的LM-80报告来说,皆是满功率测试其使用寿命),灯具的一般做法是灯珠的额定功率留有一定冗余即可。其灯具的使用寿命及稳定性与该项中所提到的“灯具 LED 模组光源颗数乘以光源模组功率之积是灯具额定功率的3倍及以上”无任何关联。该项明显为某一品牌强行以自有产品的某一固定数值的控标条款,严重不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此项条款。
事项二回复:灯珠使用冗余度越高,灯珠本身发热量就会越低,从而减少灯具的老化,提高灯具使用寿命。经过市场调研,市场上多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普森帝、优饶、阳光等),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及黑板灯3.★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产品结构能承受10倍的重量载荷和5J的机械碰撞,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 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20138-2006《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 》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事实依据:根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并未对机械碰撞作规范,且实际应用场景并不会出现机械碰撞现象。碰撞只会出现在产品运输过程中,但99%企业产品出厂前都会进行跌落测试,已经可以预防产品的破损,无须再做5J的机械碰撞。此条明显为某一品牌控标条款,严重不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5J机械碰撞。
事项三回复:为了确保灯具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确保灯具有足够的抗冲击性能,并符合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20138-2006《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 代码) 》要求。本次采购的护眼灯用于教室环境,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对灯具抗冲击性能的要求是为了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和产品;经过市场调研,市场上多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捷能通、中教、阳光等),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四: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及黑板灯教室灯:10.★为使出光更均匀,达到更好防眩效果,LED教室灯、黑板灯应采用单颗灯珠配备透镜、整体采用扩散板、棱晶板反射光学结构,防眩光棱晶板应采用蜂窝直径>1.5mm,灯具适宜尺寸L1195*W295*H35mm±5mm。提供投标产品实物细节彩色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黑板灯:10.★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LED黑板灯采用一体式型材挤出灯具,采用分体式防眩格栅+二次光学透镜且格栅和透镜均小于5段,每段格栅数量不大于19格,产品尺寸须全部不大于L1198×W68×H108mm。提供投标产品实物细节彩色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实依据:灯具的出光均匀度及防眩效果仅理论上与灯具灯珠数量、灯具制造工艺、灯具的布位等相关联,与灯具尺寸基本无关。但文件中参数要求却要求教室灯蜂窝直径>1.5mm,灯具适宜尺寸L1195*W295*H35mm±5mm,黑板灯采用分体式防眩格栅+二次光学透镜且格栅和透镜均小于5段,每段格栅数量不大于19格,产品尺寸须全部不大于L1198×W68×H108mm。请问如何确定教室灯和黑板灯的尺寸必须为L1195*W295*H35mm±5mm和≤L1198×W68×H108mm?其理论依据从何而来?此条明显为某一品牌控标条款,严重不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或重新修改此项条款。
事项四回复: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没有在采购灯具时对灯具结构尺寸做出要求。且招标文件给出的技术指标是教室灯尺寸为L1195*W295*H35mm±5mm和黑板灯的尺寸为不大于L1198×W68×H108mm,具有普遍性、不是资格条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经过市场调研,市场上多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普森帝、优饶、阳光等)。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五:文件6.1资信标评审细则3.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投标产品噪声水平 LED 教室灯、LED 黑板灯同时满足:4dB≤噪声平均声压级<10 dB,得 1 分;噪声平均声压级<4dB,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及黑板灯为了降低教学时照明灯具因工作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和教学造成干扰,平均声压级<10 dB(A)。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3768-2017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事实依据:据检测,安静环境下的平均声压级<20 dB(A);其<10 dB(A)以下的声压级是如何在有电流工作流通时检测出来的?此条明显为某一品牌控标条款,严重不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或重新修改此项条款。
事项五回复:本次项目采购的护眼灯用于教学教室环境,灯具发出的声响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影响学生的学习,为了降低教学时照明灯具因工作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和教学造成干扰、因此采购人为了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和产品,且招标文件对该数值只是给出了一个范围,并未单指某一参数,具有普遍性,不是资格条件,经过市场调研,市场上多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普森帝、优饶、中教)等,根据招标要求里技术指标依据GB/T 3768-2017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及黑板灯18.注:第4、5、6、7、8、9项的参数要求必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上体现。事实依据:部分检测机构由于检测仪器不足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检测此文件中4-9项多个参数,因此需要分为多份检测报告体现,请问检测机构的手续齐全且合规合法,是否不予认可其检测报告?如果认可那为何要求4-9项的参数必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此条明显为某一品牌控标条款,严重不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建议删除此项条款。
事项六回复:为了防止送检灯具不一致性,有的厂家在不同的检测机构检测,提供不同的样品、检测出多组数据,最终不能保证单个产品的检测数据达标(解释:为了追求检测报告的显色指数、功率、光通量、色温达到更高的水平,从而忽略了频闪、蓝光指标或为了追求检测报告的蓝光、频闪达到更高的水平,从而忽略了显色指数、功率、光通量、色温的标准);从而影响灯具的整体性,本次项目采购的护眼灯用于学生教室环境,学生身体处于发育阶段,视力的保护尤为重要,为了避免劣质的灯具对学生的视力造成危害,保护学生的视力健康,整体提高教室光环境的照明参数指标,防止潜在供应商弄虚作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实验小学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同乐路1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B座12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盖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