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方案征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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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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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方案征集方式组织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方案征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征集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方案征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方案征集

2.项目编号:HSGZ(2025)ZC045FAZJ

3.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4.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梯号

载重(kg)

速度(m/s)

层站门

1

附属楼L1#

1000

1

6层6站6门

2

附属楼L2#

800

1

6层6站6门

3

综合楼2#

1000

1.75

10层10站10门

4

综合楼3#

1000

1.75

10层10站10门

5

综合楼4#(无障碍电梯)

1000

1.75

11层11站11门

5.征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本采购属于旧电梯扶梯更换项目,请供应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出合理的设计方案。

(2)请潜在供应商参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书”(报名后提供)提交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报价清单【要求:相关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工艺、单位、单价金额等。其中单价金额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所有设计、制作、配送、安装及拆旧人员的所有人工费用)、安装及拆旧需要的所有辅料费、税金、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等)】、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含付款、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验收等)要求,以及其他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方案(若有)。

二、资质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出具知识产权承诺函,承诺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设计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均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与应征方案分开装袋分开密封,在征集方案提交规定时间同时提交,提交材料不退还。

三、征集方案技术文件具体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方案)

1.提供方案格式、份数及胶装密封要求: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内容须与纸质正本材料相同);应征方案材料单独密封包装(方案正本、副本及电子档U盘装在同一密封袋里),封装的封面处须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装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单独胶装成册,胶装封面统一为白色封面。其中正本壹份,方案封面体现项目名称、参与单位、时间等并加盖公章;副本伍份,不得加盖单位公章,副本所有内容均不得体现参与的单位名称及其他可识别应征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否则按无效方案处理。

2.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

(2)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3)提交的征集方案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等要求的;

(4)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5)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未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征集。

2.报名方式及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至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材料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需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00时,准时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集合。未规定时间前到达或未报名的不参与现场踏勘。未进行踏勘的视为已清楚相关事项,不再补充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潜在征集单位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人身安全。

六、方案提交截止时间

1.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时(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1909室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方案的应征单位不足3家时,此次方案征集项目终止,由征集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

2.评选委员会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五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一个最优方案;

3.应征价格不作为本次评判方案优劣的主要标准。

八、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设计方案。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单位使用,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出最优方案,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采购单位有权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3.明显有悖于市场产品价格规律的最低价,不作为方案被评选为最优方案的依据;明显有悖于市场产品设计寿命规律的产品质保时间,不作为方案被评为最优方案的依据。

4.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项目内容不存在排他性条款,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5.本次方案征集的入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实施阶段的采购活动。

6.本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应征单位确认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和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同时发布。

十、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机构

方案征集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1909室

联系人:小黄、小陈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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