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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芜湖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募一批热心法援公益,执业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律师,组建芜湖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并择优评选推荐至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与数量
本次招募面向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正常执业的律师。计划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若干名,其中民事行政、刑事分别不少于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执业5年以上(执业年限计算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3.热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熟悉法律援助相关程序规定、服务规范、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4.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专家的情形,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取得称职等次的。
(二)优选条件
1.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且表现优秀的;
2.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曾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优良案件的,或者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全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
3.参与过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二)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或办理工作;
(三)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等活动;
(四)其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
四、专家入库方式和管理
(一)申请:律师自愿申请。坚持“自愿申请、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的律师,需如实填写《芜湖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签字盖章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发送(签名盖章版和可编辑版)至邮箱sflyzzx@163.com。
(二)资格审核: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及市律师协会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择优入库。
(三)确定入选专家库律师名单后,在芜湖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对正式招募人员由市司法局颁发聘书,聘期两年。聘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重新组织招募。
(四)专家库成员根据质量评估工作需要,接受法律援助机构邀请,参与法律援助案件集中质量评估活动,服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安排。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等人员,予以取消专家资格。
联系人:于艳晴、朱小甜;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芜湖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docx
芜湖市司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