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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四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5C01825
项目名称: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0,416.00元
最高限价:4,350,416.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四次) | 4,350,416.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4,350,416.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8%。
2.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省(直辖市)乙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北段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邓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4期18栋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招标文件(第四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