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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高法院第二批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6C00095
项目名称:市高法院第二批原材料采购及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生鲜肉类 | 99% | 1 | 年 | 正规屠宰加工企业商品,不得急冻带冰。肉质新鲜,色泽鲜红或暗红(符合对应肉类正常色泽),有光泽,脂肪分布均匀,无淤血、无出血点、无淋巴结、无异物、无注水、感官正常,卫生干净。净料配送无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无异味。具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包号:2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冻品类、生鲜水产类、生鲜家禽类 | 99% | 1 | 年 | 1.冻品类:产品应冷冻完好,无解冻、无软化、无冰霜过多现象,肉质紧密有弹性,色泽正常,无异味。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到货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有效保质期的三分之二。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相关检查标准。 2.生鲜水产类:鱼类、蛙类、鳝鱼、泥鳅等常规商品,应鲜活或冰鲜状态良好,无死亡、无变质、无异味,净料配送,符合GB 2733-2015国家标准、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3.生鲜家禽类:产品来自正规家禽屠宰加工企业,鲜活宰杀、净料配送胴体完整、洁净,无羽毛、无血污、无内脏残留、无损伤,色泽正常,肉质鲜嫩有弹性,无异味。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1、包2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条件时,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则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叶霞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锦大道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奎
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奎
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邮箱:3097860773@qq.com
(20260209定稿)市高法院第二批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招标文件.docx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