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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除雾器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除雾器采购,招标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除雾器采购
2.2招标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仅供参考) |
数量 |
单位 |
| 1 |
氢气除雾器 |
φ440*360*2000 |
5 |
个 |
| 2 |
八万吨氢气除雾器 |
φ470*400*2000 |
3 |
个 |
2.2.2交货地点:河北省黄骅市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大道南侧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2.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出卖人收到预付款后起45日内完成交货;
2.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三年内与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者诉讼(投标人需作出书面声明);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提供一项类似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氢气除雾器业绩,并提供销售业绩合同扫描件及附件(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如合同及附件中不能提现上述性能参数,投标人可出具由合同中甲乙双方盖章体现性能参数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酌情选择河北冀中 CA或上海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河北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 hebca.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开通会员可解锁*0177
开户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标包,仅接受基本账户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及时上传缴费凭证并与代理公司联系审核!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无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蔡艳慧,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 邯郸市高开区为民路金都饭店C座19层 ,电子邮箱: hdrdztb@163.com 。
9.1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9.2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3 电子邮箱:hdrdztb@163.com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氢气除雾器 |
投标人 |
300 |
采 购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联系人:吕勇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高开区为民路金都饭店C座19层
联 系 人:蔡艳慧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drdztb@163.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开通会员可解锁*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