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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新建1台DSA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镇江市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医院拟将住院楼一层南部的中心药房的部分区域和西药库的全部区域改造建设为DSA机房,安装1台DSA(Artis One),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用于开展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X射线装置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曝光状态)才会发出X射线,对手术室外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一定外照射,因此DSA在开机曝光期间,X射线是项目主要污染物。 非辐射:X射线装置在工作状态时,会使空气产生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可自动分解为氧气,其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影响较小。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防护措施 本项目DSA机房的尺寸为长7.723m×宽4.812m,层高4.0m(吊顶3.0m),最小单边长度为4.812m,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37.16m2。本项目DSA机房辐射防护屏蔽设计为东墙和西墙:240mm实心砖+2mm铅板,南墙和北墙:120mm实心砖+3mm铅板,楼上为120mm混凝土+3mm铅板,防护门窗铅当量均为4mmPb。 2、辐射安全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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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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