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报告书)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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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装置,其中10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二甲酯,10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甲酯,配套公用工程、罐区及仓储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1)碳酸二甲酯装置脱氢塔废气、CO精馏塔废气、MN回收塔废气、DMC分离塔废气、尾气吸收塔废气、甲醇脱水不凝气、DMC精馏塔不凝气、SM进料罐废气、甲醇脱除塔不凝气、高纯DMC塔不凝气;含盐废水蒸发装置含盐废水蒸发不凝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废气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式吸附(活性炭)+布袋除尘+SCR+碱喷淋处理后,通过40m高烟囱DA078排放。2)含盐废水蒸发装置碳酸钠干燥包装废气、硝酸钠干燥包装废气、氯化钠干燥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水膜(工艺自带)+布袋(环保新增)处理后,通过15m高DA079排气筒排放。3)DMC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罐区油气回收装置冷凝预处理,酸碱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式吸附(活性炭)+布袋除尘+SCR+碱喷淋处理后,通过40m高烟囱DA078排放。4)DMC和DMO采用下装式装卸,其中DMO装载废气管道收集后送甲醇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DMC废气通过管道送装卸站油气回收装置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不凝气经管道收集送废气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式吸附(活性炭)+布袋除尘+SCR+碱喷淋处理后,通过40m高烟囱DA078排放。5)污水处理单元池体采取加盖负压收集输送至废气处理单元,采用酸洗+碱洗+生物除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80排放。6)危废库废气采取整体换风微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81排放。7)分析化验过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82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包括含盐废水蒸发装置冷凝废水、余热利用汽包排污水、地面冲洗水、中心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废气治理废水、蒸汽冷凝水精制排水及循环冷却排水,采用“换热+调节+生化+MBR”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循环冷却排污水依托现有万吨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深度后全部厂内回用,不新增废水外排量。

(3)固废:DMC反应废催化剂、DMC活性炭反应器废活性炭、DMC装置吸附废树脂、DMC装置废液、含盐废水蒸发过程杂盐、废气焚烧炉布袋尘(含活性炭粉)、脱硝废催化剂、废布袋、检修废机油、中心化验室废物、废包装物、废活性炭、DMC反应装填瓷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其中DMC装置废液暂存于DMC罐区8m3废液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草酸二甲酯鉴于目前仅有企业标准,故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待相关国家或行业通行标准发布后,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相关规定开展鉴别工作,并结合环境风险评价结果,进一步明确其管理要求,暂存于DMC罐区200m3DMO储罐;硝酸钠、碳酸钠、氯化钠三种物质有毒有害成分需按固废通则(GB 34330-2025)中6.1b)规定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前,需按危废管理,暂存于副产盐库房A/B;污水站污泥待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合规处置;废保温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置,即产即清;粉尘过滤器、冷凝水精密过滤器、污水处理废MBR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风机、各种泵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土壤和地下水:危废库、污水池、地下管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监测池等地下池体及DMC罐区、酸碱罐区、汽车装卸站、净化装置/DMC装置区、循环气压缩/自回热精馏压缩/制冷系统、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气焚烧炉区、化学品库、火炬系统、副产盐库房A、B、中心化验室/气防站等易污染区采取重点防渗,除氧器、变电所、机柜间、泡沫站、水消防站、凝液精制等采取一般防渗,其余中心控制室/更衣室、门卫等采取简单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后7日内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opo.com.cn/info/8-40-15405.html)进行了本项目网络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并提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opo.com.cn/info/8-40-16445.html)进行本项目网络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1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报纸公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于附近社区公开栏(桓王亭社区、武将社区、上隍村、焦湾社区、东风社区)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

(3)在本项目向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前,建设单位本项目在向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opo.com.cn/info/8-40-17217.html)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

(4)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人均未接到当地居民和团体有关本期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电话、信件、传真及电子邮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