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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恒峰、李晓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以碳足迹管理为抓手推进我省重点农食产品低碳转型的建议》(第17号)收悉,提案关于加强重点农食产品碳足迹的建议,深度契合我省以“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决策部署,指出了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的突破方向。经会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谋划顶层设计,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尽管农业碳排放在全社会排放总量中占比很小,但作为“双碳”行动“6+1”领域之一,仍是全域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可或缺的一环。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双碳”行动要求,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在加快农业减碳技术模式推广应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业碳核算、碳足迹管理。
(一)强化政策供给。2022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浙江省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农科发〔2022〕19号),明确提出加强农业碳排放与碳汇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围绕水稻、生猪、贝藻等重点产业建立碳核算模型和标准。2025年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意见》(浙农科发〔2025〕16号),将农产品碳标签发布、碳足迹追溯作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来抓。
(二)加强技术攻关。依托省“三农九方”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组织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单位开展农业碳足迹核算、农田固碳增汇、低碳种养技术等研究,建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库,为碳足迹精准核算提供技术支撑。
(三)推进地方试点。推动衢州、杭州、湖州、台州等10余个市县开展农业碳账户、碳足迹、碳标签试点,覆盖茶叶、水果、畜禽、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其中衢州市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农业碳账户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湘湖实验室成立农业双碳国际联合研究与认证中心,牵头发布鲜食大豆、杨梅等4项碳足迹团体标准,助力我省企业获得国内首个鲜食大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二、关于强化激励引导,助力农企降本增效
2022年起,我们以农业农村部生态农场创建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低碳农场培育,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减排降碳协同增效,将开展农业碳核算建立碳账户作为培育重点支持内容之一,鼓励地方创设相关政策引导生态低碳农场等主体落实“双碳”行动。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省级生态低碳农场1119家。
(一)落实培育补助政策。在生态低碳农场培育过程中,给予每个主体最高5万元补助用于应用化肥农药减量、畜禽低碳养殖、稻渔综合种养、贝藻碳汇扩增等一批减碳固碳技术模式,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格局,累计安排补助资金超2000万元。
(二)联动绿色金融服务。全省多地创新推出农业“碳融通”“降碳贷”等金融产品,依据碳账户评级给予利率下浮、额度提升、优先审批,切实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比如,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依托畜禽产品碳标签评价结果,成功获得全国首笔农业碳中和项目低息贷款2000万元。
(三)探索减排碳汇交易。嘉善节水抗旱稻完成农业碳减排量备案与市场化交易,探索乡村碳资产核算技术体系和农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把农田的“碳票”变成农民的钞票。嵊泗建成全国首个贻贝养殖蓝碳计量基准地并探索开展渔业碳汇交易,首笔蓝碳交易以5万元认购500吨碳汇量,累计带动481户养殖户实现收益近20万元。
三、关于创新数字服务,推动成果国际互信
我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开展农业碳核算、碳足迹数据采集、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健全完善低碳转型数字支撑与规则保障。
(一)推进数据数字化采集。依托“浙农优品”“浙农牧”等数字化应用,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生产数字台账,对农事作业、肥药施用、能源消耗等实行全过程数字化记录,为农业碳账户、碳足迹核算提供真实、可追溯的源头数据支撑。
(二)强化跨区域协同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协同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参加示范区农业碳汇核算方法学编制研讨会,共同开展农业碳汇核算、监测与评价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农业碳汇核算口径逐步统一、成果互认互通。
(三)深化国际学术交流。支持浙江大学承担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双碳背景下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国际合作课题,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农业技术规范与模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本提案有关建议,聚焦重点农食产品,持续探索碳账户、碳足迹管理,助力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一)完善制度建构。主动对接《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在条例中增设农食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内容,明确碳核算、碳标签、碳应用等制度规则,为农业碳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农食产品碳核算、碳足迹管理规范接轨国际,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等在农食产品碳足迹领域合作。
(二)争取试点示范。抢抓农业农村部推进农产品碳标签试点契机,以茶叶、西兰花等高价值农产品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落地浙江,加快推动碳监测、核算、碳追溯从生态低碳农场生产环节向“土特产富”全产业链的品种选育、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废弃处理等生命周期延伸拓展。率先从碳标准、碳结果跨省域互认破题,主动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度参与农业碳汇核算方法统一、交易规则协同与成果互认,打造跨省域农业碳汇交易先行样板。
(三)完善标准体系。对标国家和我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要求,聚焦茶叶、果蔬、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制定一批农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签评价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健全“行业+产品”农业碳足迹标准框架,夯实核算认证技术基础,提升标准规范性与采信度,运用标准、计量、认证等手段助力农食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将碳核算标准、碳足迹管理等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课程,提高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生态低碳农场碳管理意识与实操能力。
(四)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浙江乡村大脑”数字化平台,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碳数据归集,为碳核算、碳标签、碳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加强“浙江乡村大脑”数字化平台与“双碳”智治平台互联贯通,推动碳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农业碳管理精细化、高效化水平。
(五)推动价值转化。健全农业碳汇、碳减排量备案与交易机制,强化碳核算结果与政策扶持、绿色金融、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积极拓展碳普惠、绿色采购、品牌溢价等应用场景,推动农业生态价值高效转化为惠及农业主体的经济效益。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周之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意见建议吸收采纳及推进情况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意见建议吸收采纳及推进情况表
建议方向 |
序号 |
意见建议主要内容 |
推进情况 |
建议采纳和下步打算 |
(一)关于谋划顶层设计,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
1 |
在《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中增设农食产品碳足迹管理专章。建立农食产品碳足迹管理与农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碳足迹管理、绿色采购和消费激励、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政策顶层设计。 |
2022年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浙江省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农科发〔2022〕19 号),明确提出加强农业碳排放与碳汇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围绕水稻、生猪、贝藻等重点产业建立碳核算模型和标准。2025年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意见》(浙农科发〔2025〕16 号),将农产品碳标签发布、碳足迹追溯作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来抓。 |
采纳。主动对接《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在条例中增设农食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内容,明确碳核算、碳标签、碳应用等制度规则,为农业碳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
2 |
鼓励地方、科研院所和链主农企针对重点农食产品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同步推动相关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立项和编制,固化浙江先行经验成果,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主动衔接浙江省本土化碳足迹数据库,建立省部联合定期公开发布机制,逐步改变依赖国外数据库的现状。 |
依托省“三农九方”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组织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单位开展农业碳足迹核算、农田固碳增汇、低碳种养技术等研究,建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库,为碳足迹精准核算提供技术支撑。 |
采纳。对标国家和我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要求,聚焦茶叶、果蔬、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制定一批农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签评价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健全 “行业+产品”农业碳足迹标准框架,夯实核算认证技术基础,提升标准规范性与采信度,运用标准、计量、认证等手段助力农食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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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阶段分产品推进茶叶、果蔬、水产等农食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机+低碳”双认证和碳足迹分级管理,推进上市农企基于ESG报告先行开展农食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 |
推动衢州、杭州、湖州、台州等10余个市县开展农业碳账户、碳足迹、碳标签试点,覆盖茶叶、水果、畜禽、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其中,衢州市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农业碳账户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湘湖实验室成立农业双碳国际联合研究与认证中心,牵头发布鲜食大豆、杨梅等4项碳足迹团体标准,助力我省企业获得国内首个鲜食大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
部分采纳。抢抓农业农村部推进农产品碳标签试点契机,以茶叶、西兰花等高价值农产品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落地浙江。主动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度参与农业碳汇核算方法统一、交易规则协同与成果互认,打造跨省域农业碳汇交易先行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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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激励引导,助力农企降本增效 |
4 |
探索农业补贴差异化分配政策,将粮食作物农业补贴向获得“低碳农食产品认证”标识的农企倾斜,将农食产品低碳认证纳入地方农业扶持政策目录清单。针对我省126条“土特产富”农业全产业链,先行开展从种质资源、品种选育,到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废弃处理等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核算、认证、追溯、经济反哺全链条研究和示范,选树绿色低碳农食产品品牌,探索形成以农食产品碳足迹管理推动重点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的可复制推广模式。 |
在生态低碳农场培育过程中,给予每个主体最高5万元补助用于应用化肥农药减量、畜禽低碳养殖、稻渔综合种养、贝藻碳汇扩增等一批减碳固碳技术模式,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格局,累计安排补助资金超2000万元。 |
部分采纳。加快推动碳监测、核算、碳追溯从生态低碳农场生产环节向“土特产富”全产业链的品种选育、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废弃处理等生命周期延伸拓展。 |
5 |
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服务新模式新业态,通过田间学校、示范观摩、技术指导等培训方式,帮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掌握低碳农业技术和碳足迹管理方法。 |
2022年起,我们以农业农村部生态农场创建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低碳农场培育,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减排降碳协同增效,将开展农业碳核算建立碳账户作为培育重点支持内容之一,鼓励地方创设相关政策引导生态低碳农场等主体落实“双碳”行动。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省级生态低碳农场1119家。 |
采纳。将碳核算标准、碳足迹管理等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课程,提高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生态低碳农场碳管理意识与实操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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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新基于农食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的财政、金融、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等激励政策,强化特色农产品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开发。 |
联动绿色金融服务。全省多地创新推出农业“碳融通”“降碳贷”等金融产品,依据碳账户评级给予利率下浮、额度提升、优先审批,切实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比如,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依托畜禽产品碳标签评价结果,成功获得全国首笔农业碳中和项目低息贷款2000万元。探索减排碳汇交易。嘉善节水抗旱稻完成农业碳减排量备案与市场化交易,探索乡村碳资产核算技术体系和农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把农田的“碳票”变成农民的钞票。嵊泗建成全国首个贻贝养殖蓝碳计量基准地并探索开展渔业碳汇交易,首笔蓝碳交易以5万元认购500吨碳汇量,累计带动481户养殖户实现收益近20万元。 |
采纳。健全农业碳汇、碳减排量备案与交易机制,强化碳核算结果与政策扶持、绿色金融、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积极拓展碳普惠、绿色采购、品牌溢价等应用场景,推动农业生态价值高效转化为惠及农业主体的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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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数字服务,推动成果国际互信 |
7 |
依托浙江省碳足迹综合评价服务平台推动传统认证模式变革,深化“浙农优品”数字化基础,创新全生命周期基础数据采集流程,强化数据可溯性和数据质量,提供农食产品碳足迹监测、溯源、核算、认证一站式服务,实现农食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助力认证提质和降本增效。 |
推进数据数字化采集。依托“浙农优品”“浙农牧”等数字化应用,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生产数字台账,对农事作业、肥药施用、能源消耗等实行全过程数字化记录,为农业碳账户、碳足迹核算提供真实、可追溯的源头数据支撑。 |
采纳。依托浙江乡村大脑数字化平台,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碳数据归集,为碳核算、碳标签、碳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加强浙江乡村大脑数字化平台与“双碳”智治平台互联贯通,推动碳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农业碳管理精细化、高效化水平。 |
8 |
依托碳足迹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平台,推动农食产品碳足迹标准、数据和结果与农食产品出口主要贸易伙伴兼容互信,推动农食产品碳足迹系列成果和管理模式集成输出。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等在农食产品碳足迹领域合作,针对我省主要内外贸农食产品,探索实施进出口双向碳足迹管理。 |
强化跨区域协同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协同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参加示范区农业碳汇核算方法学编制研讨会,共同开展农业碳汇核算、监测与评价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农业碳汇核算口径逐步统一、成果互认互通。深化国际学术交流。支持浙江大学承担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双碳背景下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国际合作课题,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农业技术规范与模式。 |
部分采纳。率先从碳标准、碳结果跨省域互认破题,主动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度参与农业碳汇核算方法统一、交易规则协同与成果互认,打造跨省域农业碳汇交易先行样板。推动农食产品碳核算、碳足迹管理规范接轨国际,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等在农食产品碳足迹领域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