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德保县南隆NR-02地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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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广西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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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及相关价格评估管理规定,我单位德保县自然资源局拟开展德保县南隆NR-02地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工作。为合理确定项目工作服务费,现特向贵机构进行询价,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德保县南隆NR-02地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项目

地块位置:德保县城南片区、保健院新址南面地块

地块面积:[土地面积25097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0.4且小于等于2.0。

评估目的:为我单位出让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公允的价格参考依据。

二、服务内容范围

核心服务: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要求,开展地块现场勘查、市场调研、资料收集与分析工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等,可根据地块类型明确适宜的评估方法,测算地块出让价格,出具符合规范的评估报告。

资料提交:除评估报告外,需同步提交地块现场照片、市场调研数据、参数选取说明等支撑材料,确保评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

三、参加比选机构要求

(一)参加比选机构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由行业协会出具近3年的证明其无不良执业记录行为的证明,且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广西土地评估有偿服务指导意见》(桂估协发[2019]07号)等文件,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高于《广西土地评估有偿服务指导意见》(桂估协发[2019]07 号)核定的标准。

(三)报价范围:本次报价为项目全周期工作服务费,包含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审核修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我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四)服务保障:评估报告需通过我单位内部审核,贵机构需配合完成审核过程中的修改、答疑等工作,直至报告符合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价函形式:需提交书面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总价金额(人民币,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依据、服务周期承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在本局服务过的项目清单或合同复印件。

各报价单位务必于2026 年 1月30日 17:00-17:20将电子版(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我单位指定邮箱:dbxcbjyzx@163.com,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程序

报名完成后,我局将根据以下评分程序按分数高低确定评估服务单位:

(一)评估资质及信誉(4分)

评分细则:甲级评估机构且无不良记录记4分,乙级记3分。

(二)近三年以来曾在本局开展评估业务(2分)

评分细则:在本局曾经开展服务项目且没有负面影响的每个记0.1分,最高记2分,没有服务经历业绩的记0分。

(三)服务报价(4分)

报价完成后,将没有超过最高报价的机构进行价格汇总出平均价格,低于平均报价第一位的记4分,第二位记3分,第三位记2分第四位记1分,其余的不计分。

对上述项目进行赋分后按照分数最高者确定服务单位,服务价格以低于平均报价的第一位价格确定。

联系人:陆女士、韦先生

联系电话:3825938

地址:德保县桃源路6号

德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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