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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水库周边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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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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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待评价
已完成
1. 项目地点 :第十师
2. 建设规模: 和布克河流域下游建筑用砂粘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Ⅲ-2)图斑面积77.89公顷,治理区面积98.05公顷;福海水库周边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1)图斑面积 84.84公顷,治理区面积87.74 公顷。乌伦古湖东(北屯城镇周边)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2)图斑面积128.14公顷,治理区面积163.54 公顷。181团周边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3)图斑面积8.96公顷,治理区面积12.10公顷。吉木乃口岸边境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4)图斑面积19.73公顷,治理区面积29.90公顷。中哈额尔齐斯河边境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Ⅳ-5)图斑面积 11.00公顷,治理区面积13.50公顷。
3.采购内容:主要对 福海水库周边建筑用砂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Ⅳ-1)图斑面积 84.84公顷,治理区面积87.74 公顷开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取得批复文件。
4.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编制;按照GB 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4-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GB 51240-2018》、办水保[2020]161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T 22490-201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方法》等规范,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部委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质量和技术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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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北屯市北屯镇第十师北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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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7:34
采购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资格条件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或行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