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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9:24
项目名称:
联系人:康庆伟
采购单号:2c90828e7a841c01017bbf49635308b*开通会员可解锁*1110002
采购方: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1:30
需求:
1. 服务 单位为支队车辆提供 符合 原 车规格轮胎及 配件, 服务 车辆使用的配件一律符合国家或部标准,不得使用 “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经送修人同意,一律由专职检验员做出鉴定后方可使用,并在材料清单中注明。自营配件和购入 轮胎及 配件保证有国家正规进项发票,并按标准为支队提供技术支持、咨询、保养及 服务 。 2. 服务 单位凭支队车辆管理人员报修单,下达任务委托书,没有支队的保修单 服务 单位不得修理。如需要扩大 服务 项目或者 服务 材料费用,需经支队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支队同意擅自扩大 服务 项目或增加 服务 材料费用的,支队对此不承担付款义务。 3. 服务 单位严格按照支队同意修理的项目,按标准进行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 4. 服务 单位按国家环境保规,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积极防治和避免废气、废水、废渣、粉尘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服务 单位向支队提供技术咨询或者建立车辆 服务 技师档案。为支队车辆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服务 单位为支队提供免费检测。 6.支队可向 服务 单位提出预约 服务 , 服务 单位必须从人员,工位,配件做好准备,优先安排 服务 ,为支队节约时间,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7. 服务 费用 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汽车 服务 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不擅自提价和虚算工时,支队按 服务 项目给 服务 单位结算, 服务 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服务 单需经支队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支队将 服务 费用 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8. 服务 单位为支队 服务 竣工的车辆,出厂后在正常保养、合理使用情况下,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 50000公里或 2年;二级维护行驶10000 公里或半年,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正常行驶 5000公里或 90 天,汽车喷漆保修2年,2年内出现喷漆脱落、裂缝、裂纹、免费保修。车辆返修率控制在 1%以内,并建立汽车 服务 档案,认真记录车辆 服务 情况。在保修期内,因修理项目发生汽车故障,支队通知 服务 单位,自通知起 20分钟内, 服务 单位应派技术人员到场进行调查,技术鉴定,救援。鉴定后属于 服务 质量问题由 服务 单位负责。 9.因支队 服务 车辆中有执法执勤车辆,乙方同意特殊车辆进厂后除等待配件外要及时 服务 解除故障,不与其他车辆进行排位、等位,及时修复不影响车辆的正常工作。 10.因支队车辆用于执法执勤, 服务 单位需对支队车辆在质保期内,每天 24小时随时服务。
具体明细在附表1中,需按明细分项报价,所有车辆交付时需清洗干净包含内饰.
需求名称:交管支队轮胎服务(第3次)
供应商名称:牡丹江南亚美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