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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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新疆胡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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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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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相关评审工作),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成果文件。

展开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胡杨河市胡杨河市新疆维*自治区胡杨河市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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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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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9:12:15

采购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特定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或道路照明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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