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易门县2025年主城区病媒生物强化消杀防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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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5
发布于
云南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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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易门县2025年主城区病媒生物强化消杀防治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4:01

项目名称:

联系人:岳琳

采购单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509170002

采购方:易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47

需求:

为继续做好玉溪市易门县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鼠、蚊、蝇和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降低病媒生物造成的危害,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C级以上标准,同时也为易门县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制定以下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一)城区消杀

制定《2025年度易门县城区公共区域鼠、蚊、蝇、蟑螂防制及消杀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对城区公共区域进行蚊、蝇、鼠、蟑螂消杀。

1.消杀范围:

(1)易门县城区内的公共区域主要包括:马路与街道及沿线的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临时堆放点、下水道,各类水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鼠、蚊、蝇、蟑螂的主要孽生环境和场所,道路两侧消杀。

(2)易门县4个集贸市场(易门商贸城、方屯中学旁临时夜市场、履和桥农贸市场、易兴商场)、汤锅城下水道、八景步行街、宏泰星光夜市、野生菌美食文化街、垃圾堆放处及卫生死角等重要孳生场所,消杀下水道、暗渠。

(3)易门县政府、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南园小区、经济园区等)的房前屋后、下水道、巷道、厕所、垃圾堆放处等孳生场所。

2.消杀对象及措施:

(1)灭鼠: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春、秋季灭鼠活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次年2月下旬在中心城区统一开展2次大面积灭鼠活动。每次施药前开展宣传和告知工作,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9月、次年2月下旬灭前1周内开展鼠密度调查,灭后15至30天内再次开展灭后鼠密度调查,进行灭鼠效果评价。

(2)毒饵站设置、维护:按照毒饵站设置规范,为建成区内新建小区、居民区、农贸市场等增设不少于300个水泥制作毒饵站、铝片标识牌制作,对原有毒饵站进行维护,更换破损毒饵站及标识牌,并制定2份布局图)

(3)灭蚊、蝇和蟑螂:2025年的9月、10月开展1次以灭蚊和灭蝇为主的消杀活动,共2次。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月分别开展1次下水道内以灭蟑螂为主的烟熏杀活动,共2次。 (4)在2025年的9月、10月在开展消杀活动的同时对各类水体进行投药灭蚊幼(蛹)活动,对蝇蛆的主要孳生场所进行喷洒灭蝇蛆特效药物。 (5)在11-12月份和次年的3-4月期间,根据中心城区蚊、蝇、蟑螂密度监测调查情况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突击或强化消杀,满足各种需求。 (6)因政府工作需要临时要求消杀的公共场所的防制范围、消杀对象及施药频次由主管部门决定。 (7)消杀资料上报:每次消杀后上报单次消杀小结,年中、年末上报半年、全年消杀总结。灭鼠工作结束后分别上报中心城区春季、秋季灭鼠工作总结。

3.防制标准:

通过防制,使服务区域内鼠、蚊、蝇、蟑螂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顺利通过省级灭鼠、灭蟑先进性考评验收。

(二) 中心城区鼠、蚊,蝇和蟑螂的密度监测 1.按照《玉溪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B/T27770-2011、GB/T27771-2011、GB/T27772-2011、GB/T27773-2011、GB/T27775-2011)的有关要求,结合玉溪市易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玉溪市易门县主城区公共区域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技术方案》和《2025年度易门县主城区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防制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中心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及时进行物种鉴定并将有代表性的物种制作成标本妥善保存。服务期结束前移交给易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消杀资料上报:合同签订后上报年度监测计划,按月上报监测数据报表,根据工作考核需要上报半年、全年监测总结(包括危害分析评估和有关防制建议),供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三)蚊、蝇、蟑螂、鼠孳生场所的调查 制定《2025年玉溪市易门县中心城区公共区域蚊、蝇、鼠、蟑螂孳生场所调查方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分别在玉溪市易门县中心城区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根据不同的调查类型随机选点分别开展蝇、蚊、鼠和蟑螂孳生场所调查,调查方法符合行业现范,调查数量满足要求,具有代表性,根据调查情况对孳生场所进行相应处理。每次调查要有调查计划和小结,全部调查结束要有完整的调查报告。

(四)对餐饮、五小行业等与病媒防制有关的部门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培训(可请病媒防制方面的专家)。

(五)指导并对易门县网格区域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

二、委托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坚决服从县专项办的领导,指挥和安排,在每次施工前,须将施工作业时间,工作内容等提前书面通知专项办和易门县疾控中心并发放,张贴投(喷)药宣传告知书,施药现场摆放警示牌。

2.投标人应随时接受县专项办和县疾控中心对投标人的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疾控中心对工作情况每2个月次进行考核评价,县专项办根据县疾控中心做出的《评价报告》拨付合同款项。 3.在每次消杀、密度监测及孳生地调查过程中,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施工作业记录、监测调查原始记录,留下工作照片,并确保客观、真实,不弄虚作假,并请专项办或专项办指定部门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认可。未经(签字或盖章)的施工作业记录无效,考核时视为未开展工作。 4.投标人年底将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3册,一式两份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各一份)。其中包括:病媒生物消杀资料汇编、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资料汇编、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调查资料汇编。 5.投标人应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做好有关病媒生物防制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满足各项工作检查时所需的材料需求。 6.投标人消杀除害所用药品及投放方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规范和要求执行。投标人所用的药品必须索证齐全,确保安全有效,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和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药物,因药品导致的安全问题、由消杀服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 7.专项办有权随时了解投标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对投标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整改。

需求名称:玉溪市易门县2025年主城区病媒生物强化消杀防治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玉溪猎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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