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雇主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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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新疆三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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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雇主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文档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15

项目名称:

联系人:王老师

采购单号:7697838*开通会员可解锁*002

采购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

需求:

采购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

服务项目:雇主责任险服务

服务期限:1年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壹拾贰万元整)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服务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

服务要求:见附件一

报价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提交响应文件,需有盖章报价清单。

响应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有)、无涉诉、被执行、处罚信息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满足采购需求承诺书、差异化人员报价清单、信用承诺函(见附件二),上述材料统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响应文件所有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

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中标后无法服务而进行弃标,第三师总医院会将其列为采购黑名单,保证三年内任何项目均不启用该公司。请报价供应商仔细阅读需求文档并慎重报价。

附件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保障目标

项目背景: 我院作为师市级三甲医院,员工构成复杂(含援疆专家、在编、备案制、返聘人员),医疗行业面临职业暴露、医患冲突、工作压力大等特殊风险。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构建"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双重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转移医院用工风险。

保障目标: 实现全院职工(含特殊岗位、返聘人员,人数以实际)的全方位、全天候职业风险覆盖。

二、保障对象分层管理(精细化)

人员类别

人数估算

特殊风险关注点

投保要求

在编人员

约300人

工伤认定后的补充赔付

与工伤保险形成互补,覆盖社保目录外费用

备案制人员

约350人

同工同酬,保障标准应与在编一致

同等保障待遇

返聘人员

约20人

超龄人员无法参加工伤保险,需重点覆盖

必须纳入保障范围,不受年龄限制

援疆专家

动态(约10-20人)

援派期间工作强度大、环境特殊、交通风险

需特别标注,保障额度适当上浮,覆盖援派期间全程

注: 中标后保险公司需根据医院提供的实际人员名单承保,人员变动时可按月申报调整。

三、保障范围深化细化

(一)身故/伤残保障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意外身故

因工作原因导致身故,一次性赔付60-80万元

意外伤残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例赔付,最高60-80万元

职业病身故/伤残

被首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导致身故或伤残,同等待遇

48小时猝死条款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赔付

(二)医疗保障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意外医疗限额

每人每年8-10万元

赔付范围

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单项不限)、合理药品费(含社保目录外必要药品)

免赔额

0免赔额,或每次事故免赔100元

赔付比例

90%-100%(经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全额赔付)

特殊费用

扩展承保救护车费用、紧急转运费用

(三)误工保障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误工津贴

按员工实际工资赔付(不限于最低工资标准)

起赔天数

免赔3天,超过3天开始计算

赔付标准

每人每天100-200元,或按实际工资80%

最长赔付

每次事故最长赔付180天,累计不超过365天

(四)法律费用保障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法律费用

因工伤纠纷产生的仲裁、诉讼、律师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医疗/死亡赔偿限额的10%-20%

(五)职业暴露专项保障(医护人员核心需求)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传染病保障

扩展承保因工作感染传染病(如乙肝、丙肝、HIV、结核、新冠等)导致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

暴露后预防

承保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检查费用,不受免赔额限制

隔离期间保障

因工作原因需隔离观察期间,视同工伤给予误工津贴

(六)非工作时间扩展(24小时保障)

保障项目

优化细化要求

附加条款参考

上下班途中

覆盖上下班规定路线上的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

需附加“上下班途中条款”

因公外出

覆盖出差期间、因公外出办事期间的意外

需附加“境内公出条款”

24小时以外

扩展至全天24小时非工作期间的意外身故/伤残(不含疾病)

需附加“24小时意外扩展条款”

集体活动

覆盖医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团建、年会等活动期间意外

需附加“社会活动或文娱活动条款”

(七)职业病保障

法定职业病

覆盖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病种(如职业性中毒、尘肺、职业性传染病等)

认定标准

以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

四、量化指标与服务要求

(一)核心保障额度汇总表

保障项目

建议限额

备注

意外身故/伤残

60-80万元/人

可考虑分档(援疆专家提高至100万元)

意外医疗

8-10万元/人

0免赔,含自费药

误工津贴

150元/天 或 实际工资80%

免赔3天

法律费用

每次事故不超过5万元

在主险限额内

累计赔偿限额

1000-1500万元

全年累计

(二)特殊人员差异化保障

1.援疆专家:身故/伤残限额提高至100万元/人,医疗限额15万元/人

2.返聘人员: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不受年龄限制(部分保险公司对65岁以上有限制,需重点谈判)

(三)服务要求

1.报案响应:提供7×24小时报案电话,接到报案后1小时内响应

2.现场查勘:重大事故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

3.理赔时效

3.1简单案件(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赔付。

3.2复杂案件:30日内作出核定。

4.预付赔款:对于重大事故,责任明确的可预付50%以上赔款。

5.服务团队:指定专人对接医院,每季度提供理赔分析报告。

五、特殊需求条款(需在合同中明确)

(一)与工伤保险的衔接

本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员工发生工伤后,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超目录自费药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等。

(二)返聘人员特别约定

返聘人员不受年龄限制,保障标准与在编人员一致。发生意外时,不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拒赔。

(三)自动承保新增人员条款

保险期间内新入职员工,自动纳入保障范围,医院应在30日内申报,保险公司按日比例加收保费。

(四)传染病扩展条款

明确承保因职业暴露导致的传染病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乙肝、丙肝、HIV、结核、新冠),医疗费用不受常规医疗限额限制。

(五)观察期豁免

针对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风险,取消传染病保障的等待期/观察期,保单生效后即承担保险责任。

(六)24小时意外条款

扩展承保员工全天24小时(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的意外身故、伤残,但疾病除外。

六、报价与投标要求

(一)报价方式

1.报价类型: 按每人每年保费报价(分岗位/年龄段)。

2.费用包含: 保费含所有附加条款费用,不得再另行收费。

(二)投标人资格

1.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三级医院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雇主责任险承保经验近3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

(三)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雇主责任险条款(主险+所有附加条款)

3.报价单(分人员类别)

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5.理赔服务承诺

需求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雇主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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