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首页/ 采购公告/ B08000000修缮工程/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B08990100Z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报名中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65439.4 元
采购方式:
浏览次数:3
公告中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43:25
报名中
评审中
审合同
待评价
已完成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拆除食堂原有地砖、墙砖、墙面涂料、石膏板吊顶、灯具拆;重新铺贴 800×800地砖、400×800墙砖、600×600×0.7mm铝天花、灯具更换安装、布线、配管等。具体详见需求文件。
展开
服务周期:7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景明上居(方源中医馆、外部电梯上四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院内
: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9:00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43:25
采购编号:YNYXB08990100Z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