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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3:44
项目名称:
联系人:李凤野
采购单号:5ff5a*开通会员可解锁*601080000
采购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5:11
需求:
(一) 根据甲方安保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选派1名专业保安人员,派驻到甲方学校,负责校园安保工作。保安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59周岁以下,具备保安行业要求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提供保安人员身份证和在区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2、经过严格上岗培训,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保安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3、无犯罪记录(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二)乙方为甲方选派的校园保安,应承担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安保服务工作:学校校门口及周边可见范围内的交通、治安秩序维护;门卫管理;校园巡逻和秩序管理;处置校园内、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可见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对在学校及周边可见范围内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校领导,必要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学校大型活动安保以及学校交派的属于校园保安应承担的其他工作任务。要按照教育部基教一司《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规定的学校保安职责要求,全面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为甲方选派的校园保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校园保安随师生正常休息;正常上课期间的在岗时间为每天9小时,早晨7:30上岗、下午17:30离岗(其中10:00至11:00为午餐时间),每天超出的工作时间(1小时),由相关学校与保安协商,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调休;学校拟进行作息时间调整或临时工作安排,由学校和校园保安本人协商确定。
(四)乙方指派的校园保安应严格执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保安行业相关要求,遵守甲方所属中小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需求名称:碾子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齐齐哈尔安旭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