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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 元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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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待评价
已完成
1. 项目名称: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CZ-W-2025 10 -01
3.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拦标 单 价每桶 ¥6.5元, 无空桶押金。 市中心区域内职工自费购水需按 成交 单价供应。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控制单价 |
| 桶装水 |
桶 |
18.9L/桶 |
6.5元/桶 |
5.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实际发生量×成交单价
6. 采购预算金额: ¥3.6 0 万元。 (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9. 质量要求 :满足 采购人 要求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无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等)。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展开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文件下载1预览1文件下载2预览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1:11
采购编号:YNYXA*开通会员可解锁*2227364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价格优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注: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于生产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除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必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天然水源取水的,还需具备生产商的《取水许可证》。2、供应商须具有仓储(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经营场所证明)、运输(提供车辆发票或租赁协议或车辆行驶证)、配送能力(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