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级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甄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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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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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级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甄选项目招标公告

( E65*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1)

一、更正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级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甄选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5*开通会员可解锁*20) 变更内容: 一、对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2.2.2项更正 原评标办法2.2.2项内容: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费率)=投标函文字报价(投标费率) 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的确定:对通过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价(投标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的算术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现评标办法2.2.2项内容: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费率)=投标函文字报价(投标费率) 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的确定: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二、对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2.1.1、2.1.3项更正 原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2.1.1、2.1.3项(4)内容: (4)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现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2.1.1、2.1.3项(4)内容: (4)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增加(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一致。。 三、对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3.6.2项补充(5) 3.6.2项补充:(5)电子招投标其他串通投标情形依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资发〔2022〕15号)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 阿依古丽、包静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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