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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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新疆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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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1 浏览次

报名中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FCG-[2025]1453号-005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洛浦县区控空气自动站于2016年建设,至今已运行超过8年,部分设备仪器性能明显下降,准确率明显下降 ,后期故障发生率,数据缺失率隐患较高,已无法有效保障“十四五”新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正常运行 ,无法有效支撑大气环境考核管理。对洛浦县区控空气自动站点老化严重、不能正常稳定运行的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动态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工控机、配套采 样系统站房保障、气象五参数、网络安全防毒网、颗粒物手工比对及验收服务、环境空气质量数智化监控系统设 备进行更换。(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明细表及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202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依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确定: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翔晟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新疆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ccgp-bingtuan.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 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 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 、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洛浦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东路龙煤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汐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区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文件.pdf

789.0K

招标公告(1).pdf

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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