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特克斯县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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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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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特克斯县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州特克斯县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特克斯县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特克斯县和谐一期、和谐二期、水利局家属楼、绿苑小区、工商局家属楼、阿扎提街一巷、阿热勒街、阔步街、博斯坦街、阿扎提街三环。

2.2建设规模:一、小区外改造:1.道路改造面积:5321㎡,2.人行道改造面积:6065㎡,3.强电高低压:电缆2253.1m,检查井34座,5孔梅花管2575m二、小区内改造:1.适老化设施50座,2.沥青地面硬化996.47㎡,停车位300个,充电车位74个,3.屋面防水改造6227.04㎡,4.绿化种植3217.04㎡,5.太阳能路灯6套,垃圾收集箱5套 。

2.3 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同时下列资质条件:

(1)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评价意见反馈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评价意见反馈表),以竣工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牵头单位提供,格式自拟)

(2)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

3.6、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市政相关专业)。

3.7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 ”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时3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玉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监督单位: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特克斯县

联系人:黄玉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厚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国际写字楼11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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