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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6NBJZ-C19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科创大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报价(三年合计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宁波梅味轩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宝山路527号(北仑金融大厦)1幢1902室-2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象山县科创大厦后勤保障服务 | 象山县科创大厦后勤保障服务 | 为科创大厦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一年内累计月度考核不合格达到三次的,且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下一年视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 满足采购人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生辉,邹祥法,史媛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晓忠,朱静章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宁波梅味轩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71.0 | 73.0 | 71.0 | 69.0 | 73.0 | 71.4 | 22.62 | 94.02 |
| 1 | 宁波正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9.0 | 73.0 | 63.0 | 63.0 | 63.0 | 66.2 | 21.49 | 87.69 |
| 1 | 宁波市梅味轩美食有限公司 | 67.0 | 71.0 | 63.0 | 65.0 | 61.0 | 65.4 | 20.18 | 85.58 |
| 1 | 宁波舜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68.0 | 58.0 | 60.0 | 60.0 | 62.0 | 61.6 | 20.39 | 81.99 |
| 1 | 宁波中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9.0 | 55.0 | 57.0 | 51.0 | 61.0 | 58.6 | 22.02 | 80.62 |
| 1 | 宁波创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6.5 | 40.5 | 44.5 | 42.5 | 58.5 | 48.5 | 25.0 | 73.5 |
| 1 | 宁波安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0.0 | 36.0 | 36.0 | 46.0 | 58.0 | 45.2 | 20.47 | 65.67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代理机构参考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的服务类别招标费率标准打9折计取,以中标(成交)总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1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科创大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7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区)901-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琴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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