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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农业环保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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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年产65000吨农业环保制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东至化工园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况:对现有123车间生产线(2000t/a水分散剂)、125车间生产线(5000t/a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进行改建,分别建设15000t/a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40000t/a草甘膦水剂生产线(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2500t/a、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1500t/a、33%草甘膦铵盐水剂31000t/a、50%草甘膦钾盐水剂4000t/a、44%草甘膦二甲胺盐水剂1000t/a),对现有112车间苯达松水剂生产线扩建至年产10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123车间内布置两条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投料平台采用软帘封闭,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捏合机内采用微负压集气,造粒机、干燥机、筛分机、成品仓密闭负压集气,造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捏合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 一级水膜除尘塔”处理,造粒机出料粉尘、一级干燥废气设置“旋风收尘器 布袋除尘器 二级水膜除尘塔”处理,二级干燥废气、筛分粉尘、成品仓装卸粉尘设置“旋风收尘器 布袋除尘器 二级水膜除尘塔”处理。125车间生产草甘膦水剂,投料平台采用软帘封闭,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反应釜内微负压集气,呼吸阀口密闭负压集气,储罐呼吸口密闭负压集气;投料粉尘、甲醛、异丙胺、二甲胺、氨气等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 冷凝器 一级水喷淋塔 除湿器 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异丙胺储罐呼吸口密闭负压集气,依托厂区“RTO装置 两级碱喷淋塔”处理。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尾气吸收装置排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草甘膦水剂生产线。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现有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112车间废渣、125车间滤渣、废布袋、废油桶废旧劳保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贮存在现有3#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池,投产前按规定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环境风险危害。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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