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04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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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 点击次数:

索引号: 002985878/202609-0002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  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关键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35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3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索引号: 002985878/202609-0002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  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35
关键词:
信息来源: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文  号: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3:3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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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合肥先进光源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变更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大科学装置集中区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环评单位:安徽祥安环保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合肥先进光源装置主体包括一台2.2GeV注入器、一台2.2GeV、350mA电子储存环,可建设不少于35条光束线,已取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肥先进光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111号)。目前,随着设计进一步深化,储存环及光束线站相关物理源项、非放工艺流程逐步明确,发生了如下变更:储存环新增准直器损失源项;随着设计的深化,原设计中储存环与辐射防护相关洞口、预埋管的位置及尺寸等相关参数更明确;光束线数量(由12条变为13条)、设计参数变化,致使线站防护棚屋数量、尺寸及屏蔽方案发生变更;非放工艺(零件超声清洗工艺及原位反应过程)产污环节中优化了清洗剂的处置方式,致使非放废气、废水排放源项发生变更。对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函〔2025〕313号),上述变更属于清单中“第11.生产工艺或使用方式变化、第12.辐射防护措施改变”,可能会导致不利影响加重,属于重大变动,中国科大重新报批了项目的环评文件。本次环评重点针对储存环及线站相关的变动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环境:本项目储存环及线站属于I类射线装置组成部分,电离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取主体装置四周屏蔽体向外100m的范围;技术安全楼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评价范围取屏蔽体向外50m的范围。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基本均位于合肥先进光源园区内部,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保护目标以本项目相关的辐射工作人员、场所周围活动的其它非辐射工作人员以及公众为主。现状监测表明,场址及周围环境γ剂量率监测结果属于环境正常水平;建设地点的土样中,未检出7Be、22Na,总β指标正常;建设地点的地下水、地表水中,未检出3H、7Be,总β指标正常。项目通过合理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将主体建筑内的储存环隧道、线站防护棚屋,技术安全楼内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源库、刻度室化为控制区。变更后的储存环和线站屏蔽设计进行了优化,在开孔部分采取屏蔽封堵塞、屏蔽盒、铅砂封堵等屏蔽措施,注入区采用4层盖板错缝搭接,非注入区采用2层盖板错缝搭接,BL1~BL10光束工作线站以及B1、B4、B5束测线站分别细化了辐射设计。通过模拟计算,储存环屏蔽体外关注点剂量率满足辐射工作场所剂量率控制要求;首批13条光束线站拟采取的辐射屏蔽措施是充分且安全的。本次变更优化了储存环安全联锁系统:新增准直孔封堵状态、束测线屏蔽体门的状态检测信号,并将上述状态信号补充纳入储存环安全联锁系统,当准直孔未可靠封堵或屏蔽体门未锁止到位时触发联锁,禁止储存环出束;由于多数光束线站防护棚屋调整为1处,同步优化了现场巡检路线和连锁控件数量、位置,人身安全联锁设计仍满足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相关规范的安全要求。项目调试和运行期间,正常运行(非注入)、首次注入、补充注入、丢束工况全部工作模式下,经过理论预测,运行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年受照剂量均满足剂量约束值。

2.废气:①运行期间可能在隧道区域产生的气态感生放射性核素主要为11C、13N、15O和41Ar等短半衰期核素,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自行衰变至较低水平。装置设有排风系统,装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感生放射性气体经排风管引至室外排放,排风口高度约8米。考虑到废气中感生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很短,且排入大气后经过扩散和稀释,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②营运期非放废气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原位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线站大厅项目共分2个区域,每个区域都会进行超声波清洗、原位反应等实验,每个区域分别设2个排气筒(共4个排气筒),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本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各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均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要求。

3.废液:①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冷却水闭路循环不排放,仅在设备检修或发生冷却水泄漏事故时才需要排放。保守按单次排放量378m3、H-3的活度浓度按100Bq/L计算,则H-3单次排放量为3.78E 07Bq,远低于由GB18871-2002中导出的单次排放限值(1.11E 09Bq)。考虑活化冷却水排放至暂存池(有效容积为424m3)后,建议的排放频次为一年一次,在排放前必须取样测量,满足活化冷却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因此,活化冷却水对环境的影响很小。②营运期非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量为2490m3/a(8.3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0m3/a(12m3/d)。因园区面积较大,设两座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均采用“中和沉淀 气浮 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单座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混排,最终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在园区西侧(胡庙路)和东侧(规划支路)各设置了1个污水排口,经核算,污水总排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固废:①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装置的活化部件,主要为低放射性的束流管,主要材料为316L不锈钢(主要含Fe、Cr、Ni、Mo)。计划HALF正常运行后五年需拆除加速管,可能产生的活化固体废物总量约206kg。建设单位在活化固体废物暂存前,监测并记录其表面30cm处的剂量率,并定期组织对活化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测量分析,分类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在技术安全楼一层设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44m2、容积120m³,足够暂存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②非放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清洗剂包装桶、乙醇废液、丙酮废液、石油醚废液、废机械泵油、废机械泵油包装桶、异丙醇废液、乙二醇废液、废树脂、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网、废抹布、残留固态样品和催化剂、废气处理活性炭。项目设置了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外售处理;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厂内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采用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2026 年3月19日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发布了首次信息公示;*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分别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日在《安徽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管理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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