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智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档汽车座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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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安徽智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档汽车座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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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高档汽车座套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迎宾大道13号

建设单位:安徽智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中部扩建1条高档汽车座椅套生产线,生产线包括ISSN:1007-9645自动裁床(置于外协单位)、ZT-FH205复合机(含辐照设备(加速器型号为EP-DGwz0.5/120,最大能量:电子线:≤0.5MeV,最大束流强度:120mA)、检验设备、HY-W-BJS绗缝设备(置于外协单位)、生产辅助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依托租赁厂房进行内部改造扩建生产线,厂房整体框架不变,对厂房内部各部分功能区建筑进行拆除及改建,现该厂房基础设施较完善,消防供水、供电在依托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厂房内部改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工艺简单,工期较短,且属于厂区内施工。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间内扬尘,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经施工区域四周车间厂房拦挡后,粉尘影响局限于厂房范围内,对外部环境影响甚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吊运噪声、车辆噪声、安装设备碰撞噪声,间断性产生,采取避开午休时间施工、夜间施工等措施,经车间厂房等阻隔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部门。

评估认为在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一)辐射影响

报告表采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照安全和防护》(HJ979-2018)等标准中的公式,并结合NCRP No.51报告中相关参数,按照额定最大能量、最大剂量率、最大工作负荷等条件和参数进行计算,核技术利用场所周围主要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水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遵循实践的正当性、安全与防护的最优化等要求,本项目电子加速器四周的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2.93E-04mSv,能够满足公众年剂量约束值0.1mSv/a的要求。本项目电子加速器四周的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814mSv,满足辐照职业工作人员年剂量约束值5mSv/a的要求。

(二)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加速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

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设置封闭设备间,将复合机放于其中,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复合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估算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处理后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DB34/4812.6-2024)。

本项目电子加速器辐照舱采用机械送排风,进排风口均拟从辐照舱顶部引出,辐照舱顶部拟设置1台排风机(风量约3720m3/h)及1台进风机(风量约1900m3/h),辐照舱有效容积为长2278mm×宽1415mm×高2200mm(7.09m3),排风效率按照70%计算,因此辐照舱每小时换气次数约367次。送风机风量小于排风机风量,使加速器辐照舱内部始终处于负压状态,防止臭氧和氮氧化物溢出。排风机将辐照舱内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辐照舱预留的排风口引出室外,再由连接排风口管道引出厂房室外,高于所在房屋屋顶1m处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复合机、除味机、收卷机、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为减少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一是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噪声值较低的成套生产设备,二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各工段操作规范,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减少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噪声,同时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振等措施,使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

经预测本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故项目运营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后,与冷却塔清净下水一起经污水管网纳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后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五)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内衬材料)。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建设单位内无腐烂垃圾堆放。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及不合格品),由企业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桶内衬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不开展公众参与。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备案表》(项目代码为2509-34*开通会员可解锁*-97422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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