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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 点击次数: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4-0008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文 号: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31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31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604-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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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31 |
| 关键词: |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31 |
| 生效日期: | 有效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兼传真)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口
建设单位: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内科病房大楼负一层,医院拟在已建成的1#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一台具备6MV及10MV双档X线、6MV工况下含FFF模式(距靶1米处最高剂量率为1400 cGy/min)的医用直线加速器,含影像引导放射治疗(CBCT)功能。该加速器投用后,原门诊楼负一层的瓦里安Clinac Ix型加速器将履行退役手续,建设单位在履行退役手续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设备表面剂量率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许可证部分变更或退役手续。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调试和运行期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电子线。本项目应用场所及周边环境现状本底在62.3±1.1~96.7±2.4nGy/h范围内属于正常本底范围。加速器机房实体边界外50m评价范围均为医院内部用地,辐射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机房选址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的相关要求。加速器控制室和治疗室分离,设置迷路,布局合理,机房东墙、西墙采用1.5m以上钢筋混凝土墙作为主屏蔽,屋顶为2.8m混凝土墙,采用10mmPb的防护门,机房北侧外部为土壤层,且北侧外部50米范围内无地下建筑物,要求医院在进行院内改造工程时,严禁于加速器机房北侧邻近区域的地下开展建设。加速器机房以防护门和屏蔽墙为界机房内区域划分为控制区,相邻区域划分为监督区,拟按要求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视频监控,并设置双向交流对讲系统,迷道入口处安装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设置紧急开门开关、急停按钮、门机连锁装置等联锁装置。经计算,加速器机房的四周墙壁、室顶、防护门厚度在不同治疗模式下,以最大工况运行时,各加速器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要求,加速器机房周围关注点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剂量约束值。
2、废气:加速器在开机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作用可产生少量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机房依托现有排风设施,排风机设计之初供放疗中心3间加速器机房及后装机房排风,设计风量达6528m3/h,废气管道接入内科病房大楼排风井中,引至地面排放,通风次数大于4次/h,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要求。
3、噪声:机房土建及装饰的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已包含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二期工程医用直线加速器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加速器机房依托现有排风设施,其噪声影响分析已评价,本次报告不做赘述。
4、废水及固体废物:本项目人员依托现有放疗科工作人员,不新增人员;本项目加速器运行后不新增床位,就诊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患者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已经在医院建设项目环评中核算过,本次评价不再重复核算。
三、有关部门意见: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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